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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北京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8-08-29

根据北京市社科联、北京市教委《关于开展北京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》,北京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正式启动,为做好我校对北京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推荐工作,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评成果范围

1.2015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,符合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评选条例》)有关规定的,可参加评奖。

二、申报数额

采取限额推荐的方式,我校申报限额为4项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申报材料包括《申报书》、《申报一览表》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材料,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。

申报材料的装订和报送方式要求如下:

1.《申报书》一式5份(3份原件),《申请书》A4纸双面打印,左侧装订,加盖推荐单位骑缝章。

2.著作和社会普及读物的申报成果提交3份原件,论文和调研报告的申报成果一式五份(1份原件,4份复印件)。以非汉语撰写并公开出版发表、确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成果需提交原作并附汉译文。

3.申报成果的证明材料或支撑材料一式五份。著作和社会普及读物的附属材料按照成果重要信息扫描页(包括封面、目录页、版权页以及记载合作者信息的页面等类型)、结项证书、获奖证书、成果应用转载或采纳转化情况等依次排列,分别附在《申报书》后统一装订在一起;论文和调研报告类成果按《申报书》、成果、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。附属材料中如有报刊评论,提交1份原件和4份复印件。

4.《一览表》1份。用A4纸打印。

5.《申报书》的电子版以申报作者姓名为文件名;申报成果的电子版以“申报者姓名+成果名称”为文件名;成果重要信息扫描页的电子版以“申报者姓名+成果重要信息扫描页类型”为文件名;《一览表》的电子版以推荐单位为文件名。上述电子版现场提交。

四、申报时间

想申报的老师请于2018年9月17日11:30前将所有材料及电子版文件交到科研处。

联系人:张老师

联系电话:1082

电子邮箱:kyc@uir.cn

送报地址:办公楼213

科学研究处

2018年8月28日

北京市第十五届社科优秀成果奖推荐相关材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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